資格認證

任命更新和其他表格的鏈接

教會支持牧師領袖的聖經資格,例如提摩太前書 1:3-1 和提多書 7:1-5 中的資格:

  • 生活無可非議;
  • 鍛煉自我控制能力;
  • 具有教學恩賜;
  • 活得被外人看好;
  • 熱愛善良;
  • 過著公正、正直、精神、忠誠和尊嚴的生活; 和
  • 熱情好客。

在弟兄會中,我們通過社區辨別和地區程序來召喚牧師。 呼召過程要求牧師在會眾中以及與其他值得信賴的朋友和導師交談時,有意識地花時間禱告、讀經和交談,聆聽神的聲音和指示。

弟兄會有兩個有資格的事工圈子: 委任部長圈任命部長圈.

A 委任大臣 在某一特定背景下為某一特定部門召喚並獲得證書,並且該證書不可從一種環境轉移到另一種環境。 委託事工的存在是因為我們重視小型會眾,重視上帝子民中特定類型的事工呼召,以及從敬拜團體的聚集體中呼召領導的豐富過程。

An 任命為部長 被召喚並獲得更廣泛部委的資格。 該證書是為那些被召喚在特定環境之外的事工中為教會服務的牧師指定的。 任命事工的存在是因為我們重視會眾和地區之間的聯繫,並且我們需要對宗派教會進行廣泛和跨地方的領導。

當有人經歷事工的呼召時,他們開始經歷一個呼召過程,這個過程涉及到他們的會眾、地區和一個稱為“呼召群體”的特殊問責小組。 這些聚集在一起的團體確認一個認清事工呼召的人是“有執照的牧師”。 執照並不是一種證書,而只是一種承認,即獲得執照的牧師正在進入一個向獲得資格的事工進行辨別和教育的過程。

請參閱以下內容中對每個部門的更全面的解釋: 2014 年部長級領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