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們的信敦促美國參加核裁軍談判


兄弟會臨時秘書長戴爾·明尼奇已致信國務卿約翰·克里,敦促美國參與有關核裁軍的國際談判。

相關消息稱,弟兄會前秘書長斯坦·諾夫辛格(Stan Noffsinger)作為世界基督教協進會(WCC)的代表,前往瑞士日內瓦出席聯合國核裁軍不限成員名額工作組。 諾夫辛格繼續擔任 WCC 中央委員會的弟兄會成員,由 WCC 大會選舉產生。 請參閱下面的故事或 WCC 版本: www.oikoumene.org/en/press-centre/news/when-to-ban-nuclear-weapons-is-key-issue-at-un-work-group

關於核裁軍的信

這封信涉及2月13日至XNUMX日舉行的推動多邊核裁軍談判的不限成員名額工作組會議。 兄弟會教會作為 WCC 的一部分發出這封信,該 WCC 一直在日內瓦舉行與不限成員名額工作組相關的會議,並且作為國際廢除核武器運動的成員。

信中敦促美國樹立新的先例,積極參加本次工作組主要會議,與其他國家進行善意談判,並重點關注“採取切實有效的法律措施,需要在兩個核心領域達成“實現和維持一個無核武器世界”的目標:明確、全面和有約束力地禁止核武器所必需的法律規定; 禁止協助或誘導實施被禁止的行為。


該信的全文如下:

20 April 2016

尊敬的約翰·克里先生
國務卿
國務院
華盛頓,直流20001

尊敬的秘書先生:

來自弟兄會總書記辦公室的問候。 我們寫此信是為了紀念 2 年 13 月 2016 日至 XNUMX 日舉行的關於推進多邊核裁軍談判的不限成員名額工作組會議。

這封信評估了 OEWG 在真誠談判義務方面的任務。 它考慮了促進合作安全的結果和補救措施。 在此基礎上,我們請求美利堅合眾國:

A. 積極參加工作組本次主要會議,開創新先例。

B. 與其他國家進行真誠談判,以人道主義倡議的成果為基礎,將其積極勢頭轉化為實質性進展。

C. 重點關注兩個核心領域的“實現和維持無核武器世界所需的具體有效法律措施”:

A。 明確、全面和有約束力的禁止核武器所需的法律規定。 從其他類似的法律文書來看,這些將包括適用於開發、生產、擁有、獲取、部署、儲存、保留和轉讓的禁令。

b. 禁止協助或誘導實施被禁止的行為。 範圍應包括參與或資助核武器計劃; 聲稱或接受核武器保護; 在無核武器國家領土上部署核武器; 擁有另一個國家的核武器; 參與準備使用; 協助核瞄準; 供應具有核能力的運載工具; 在沒有全面保障措施的情況下供應裂變材料; 並儲存武器級裂變材料。

該工作組的第一次會議富有建設性並且領導得當。 鼓勵所有州參與。 這對國際社會來說是一個重要機遇。 然而,我們也對最近裁軍外交的結果普遍感到失望。 因此,我們期待政府幫助扭轉這種長期失敗的模式。 以下是此類進展的三個參數。

履行基本義務。 所有國家,不僅是核武器國家,都負有真誠談判核裁軍的一般和具體義務。 《聯合國憲章》、各項大會決議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六條規定所有政府都有義務這樣做。 國際法院 1996 年的裁決確認這項任務是一項雙重義務——談判的義務和達成結論的義務。 我們期望我國政府在 OEWG 上履行這一義務。

評估結果。 核裁軍領域的無數例子表明,善意談判已變得相當稀少。 某些過程由重複的演講組成,而不是真正的辯論; 有些是無限期停滯的; 其他人從未開始。 最終的談判很少見; 單方面決定很常見。 即使達成協議,與言辭相比,效果往往微乎其微。 例子包括: 裁軍談判會議和裁軍審議委員會的成果; 關於裂變材料條約、裂變材料禁產條約、防止外層空間軍備競賽、中東無核武器區、全面消極安全保證和解除待命狀態協議的提案;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生效; 以及《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審議大會的承諾,特別是與裁軍相關的承諾。 我們期望我們的政府能夠在 OEWG 上努力幫助打破這種模式。

善意的補救措施。 一項關鍵的做法是真誠地進行談判。 這種方法的特點包括:

— 善意作為國際法的一項基本工作原則得到承認和運用,沒有這一原則,國際法可能崩潰。 當前核裁軍領域的長期失敗可以被理解為該領域法律的崩潰。

——誠信產生合理的期望。 遺憾的是,核武器國家選擇不參加工作組(或大部分人道主義倡議)。 也許這表明人們厭惡處理其他國家的合理期望? 如果是這樣,則表明嚴重違反了誠信。

— 善意支持談判直至成功,保持對其他各方利益的認識並堅持下去,直至達成建設性妥協。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表明,誠信是條約所有國家之間合作的一般義務。

善意談判義務是為了達到某種結果而採取某種行為的義務。 《不擴散條約》核心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中真誠談判核裁軍的義務是“無核武器國家不製造或獲取核武器承諾的必要對應”。 該義務要求:

——真誠談判的行為。 這種行為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大多數非核武器簽署國的合理期望,以換取它們履行不獲取核武器的相互義務。

——真誠談判並取得一定成果。 就《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而言,其結果是“儘早停止核軍備競賽和核裁軍的有效措施”。

共享成果。 2010年《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審議大會以來的集體努力已取得成果,得到越來越多國家和民間社會組織的支持。 獲得廣泛支持的部分原因是這些成果履行了各國真誠談判的義務。 更重要的是,這些結果重新點燃了大多數人去做只有大多數人才能做的事情的意願——制定新的法律並縮小圍繞核武器的現有法律差距。 各種發言和工作文件提出了新的法律措施供工作組審議。

開放性工作組本身面臨著兩個層面的誠意考驗:首先,談判是否對所有人開放、無人能阻止? 在這方面,早期跡像是積極的。 第二,其結果是否有助於履行因核武器而面臨風險的普遍人道主義義務?

感謝您的關注。 我們希望聽到您對這些問題的回應,並有機會討論我國政府對 OEWG 的貢獻。 位於華盛頓特區的弟兄會公共見證辦公室非常願意進一步參與此對話或您可能對此請求提出的問題。

我們作為世界基督教協進會的一部分提出這些要求,世界基督教協進會是一個由各地區教會組成的協會,致力於實現無核武器世界,我們也是作為國際廢除核武器運動的成員提出這些要求。

衷心祝愿工作組取得實質性進展,

你真誠的,

戴爾·E·明尼奇
臨時秘書長
弟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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