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T 支持教會聯盟在神職人員住房排除案件中提交非當事人意見陳述

教會聯盟——包括弟兄教會福利信託基金 (BBT) 在內的 38 個教派福利計劃的首席執行官組成的聯盟——已就質疑合憲性的案件向美國第七巡迴上訴法院(芝加哥)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陳述107 年《國內稅收法》(法典)第 2(1986) 條規定的神職人員住房排除條款。

BBT 作為教會聯盟的成員組織參與其中,BBT 主席 Nevin Dulabaum 擔任弟兄會代表。 弟兄會秘書長斯坦·諾夫辛格(Stan Noffsinger)和副秘書長瑪麗·喬·弗洛里-斯圖裡(Mary Jo Flory-Steury)已代表該教派簽署支持這份簡報。

案件是自由宗教基金會等。 v. 雅各布·盧 (Jacob Lew) 等人。 (FFRF 訴盧)。 美國政府正在對美國威斯康星州西區地方法院 Barbara Crabb 法官(2013 年 107 月)做出的一項裁決提出上訴,該裁決認為《法典》第 §2(XNUMX) 條違憲。

神職人員住房排除

第 §107(2) 條通常稱為“神職人員住房排除”或“神職人員住房補貼”,將向“福音牧師”(神職人員)提供的住房費用現金補償排除在所得稅之外。 美國國稅局法規的這一部分基本上將神職人員擁有的住房的價值排除在所得稅之外。 它與《法典》第 §107(1) 條相關,該法典將教會提供的住房(通常稱為牧師住宅、牧師住宅或宅邸)的價值排除在牧師的應稅收入之外。 FFRF 訴 Lew 上訴不涉及對法典第 §107(1) 條的質疑。

克拉布法官裁定法典第 §107(2) 條違憲,因為它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政教分離條款。 根據政教分離條款,“國會不得制定任何尊重宗教信仰的法律......” 克拉布法官維持其裁決的效力,直到所有上訴都結束為止。 政府的開庭簡報於 2 月 XNUMX 日提交。

教會聯盟的簡報增加了政府簡報中未重複的觀點,重點關注允許宗教立法的法理歷史。 該簡報認為,從《法典》第 107(2) 條(牧師住宅排除)和《法典》第 107 條的背景來看,《法典》第 1(119) 條是憲法允許的宗教包容,後者將雇主提供的住房排除在僱員的收入之外。無數的世俗情況。

“教會聯盟對《法典》第 §107(2) 條的有效性有著重大興趣,因為它對其成員教派福利計劃中活躍神職人員的薪酬和住房產生直接影響,也因為對退休福利的間接影響,教會聯盟主席兼聯合衛理公會養老金和健康福利總委員會首席執行官芭芭拉·博伊格萊恩 (Barbara Boigegrain) 說道。

宗教組織代表

教會聯盟的成員與其他宗教組織站在這一訴訟結果中,維護他們的既得利益。 神職人員住房排除對於來自 38 個教會聯盟代表的教派的數百萬在職和退休神職人員來說非常重要,這些教派除了兄弟會之外,還包括美國的美國浸信會、拿撒勒教會、基督教會(門徒會)。 Christ)、基督教兄弟服務會、聖公會、美國福音路德教會、保守猶太教聯合退休委員會、密蘇里州路德教會、長老會(美國)、改革養老金委員會、美南浸信會、基督聯合教會和聯合衛理公會教堂等。

許多其他教會、教會協會或公約,以及其他宗教組織,其宗教領袖有資格根據《法典》第 107(2) 條享受神職人員住房排除待遇,也是該簡報的額外簽署者,支持教會聯盟簡報的提交以及在它。 其中包括美國天主教主教會議、美國拉比中央會議、摩拉維亞教會、拉比大會、救世軍、改革猶太教聯盟、保守猶太教聯合猶太教堂和威斯康星州教會理事會等。

教會聯盟最初成立於 1975 年,當時名為“澄清 ERISA 教會聯盟”,旨在解決 1974 年就業退休收入保障法案 (ERISA) 為既定教會計劃提出的問題。 教會聯盟主張修改《僱員退休收入保障法》和《守則》中的教會計劃定義。 由於這些努力,國會在通過《1980 年多雇主養老金計劃修正案》(MPPAA) 時修訂了 ERISA 和《守則》中“教會計劃”的定義,明確教會計劃可以為以下人士提供退休和福利福利:所有教會機構的僱員。 教會聯盟繼續確保與福利相關的立法和監管舉措充分考慮教會計劃的獨特性。

有關兄弟福利信託的更多信息,請訪問 www.brethrenbenefittrust.org 。 有關教會聯盟的更多信息,請訪問 www.church-alliance.org .

— 本報告的大部分內容由聯合衛理公會養老金和健康福利總委員會通訊部總經理 M. Colette Nies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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