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

1970 年弟兄會聲明

該聲明最初被 1948 年年會通過,稱為“兄弟會關於戰爭的立場和做法聲明”。 該版本包括 1957 年、1968 年和 1970 年年會的修訂。

弟兄會對我們國家日益走向永久軍國主義觀點的趨勢感到悲傷和深切關注。 兩次毀滅性的世界大戰、朝鮮戰爭、越南戰爭以及近幾十年來的許多國際危機使美國對戰爭與和平的態度發生了令人震驚的變化。 美國公眾可能會逐漸接受這樣一個正常且不可避免的前景:國家必須做好隨時參戰的準備,每個年輕人都必須服兵役,我們聯邦稅收的絕大多數必須用於軍事需求,並且這個國家必須始終願意承擔較弱盟友的軍事負擔,無論是實際的還是潛在的。

由於我們完全不同意這些假設,弟兄會再次希望像其歷史上的其他時候一樣,宣布其對戰爭與和平、兵役和徵兵、將稅款用於軍事目的、權利的信念。基督徒的良心和基督徒公民的責任。

一、教會與靈命培育

兄弟會尋求通過教育和精神培育過程來幫助其成員發展和平精神和非暴力態度,作為深厚宗教信仰的產物。 我們鼓勵他們在家庭、學校、企業和社區的日常關係中展現這種精神。

為此,我們提供敬拜服務、傳道事工、週日和工作日的教育工作、夏令營、大學和神學院、個人諮詢、志願者服務計劃、持續的救濟和康復事工,以及我們的整個服務。教堂擴建計劃。 因此,我們尋求引導個人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親密接觸,使他們將自己委身於他以及他所教導和示範的生活方式。

我們相信,這樣的承諾會導致愛和非暴力的方式成為基督徒行為的核心原則,我們深知,這樣做時,暴力可能會降臨到我們身上,就像它降臨到耶穌身上一樣。 我們認識到,個人和教會在實現這一所追求的結果方面有不同程度的成就。 但我們努力在我們自己之間以及我們自己和我們的主之間維持一種深入且不斷增長的團契,以便我們能夠越來越了解他的目的並遵行他的旨意。

二. 教會與良心

教會同樣主張禮拜自由和良心自由的原則。 教會本身尊重其成員內部個人良心的權利,從未設立過權威的信條。 相反,它接受整本新約作為其信仰和實踐的規則,並試圖引導其成員理解和接受基督的思想作為他們信念和行為的指南。

我們相信,任何政府都無權廢除個人良心的權利。 “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使徒行傳 5:29)。

兄弟會的官方立場是,所有戰爭都是罪惡,我們尋求依良心反對所有戰爭的權利。 我們不向政府尋求任何特權。 我們為自己尋求的,也是為所有人尋求的——個人良心的權利。 我們申明,這種良心拒服兵役可能包括所有宣戰或未宣戰的戰爭; 特殊戰爭; 以及特殊的戰爭形式。 我們還申明,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的理由可能比制度性宗教更具包容性。

三. 教會與戰爭

兄弟會自 1708 年成立以來,多次宣示反對戰爭的立場。 我們對《新約》中所揭示的基督的生活和教義的理解導致我們在 1785 年的年度會議上聲明,我們不應該“屈服於更高的權力,使自己成為他們流血的工具”。 1918 年,我們在年會上表示,“我們相信戰爭或任何參與戰爭的行為都是錯誤的,並且與耶穌基督的精神、榜樣和教義不相容。” 1934 年年會再次決定,一切戰爭都是罪惡。 因此,我們不能鼓勵、參與國內外的武裝衝突,也不能心甘情願地從中獲利。 如果發生戰爭,我們不能接受兵役或以任何身份支持軍事機器。” 我們在 1948 年重申並現在再次重申的這一信念源於基督的以下教義:

“愛你的敵人,善待那些恨你的人,祝福那些詛咒你的人,為那些虐待你的人祈禱。 打你臉頰的人,連另一臉也給他。 。 。 (路加福音 6:27, 28)。

“所以,無論你希望人們對你做什麼,你就對他們做; 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馬太福音 7:12)。

“把你的劍放回原處; 因為凡動刀的,必滅亡在刀下”(馬太福音 26:52)。

四. 教會與徵兵

兄弟會感到受到基督教義的約束,必須引導其人民樹立反對戰爭的信念。 教會不能讓國家有權違背良心徵召公民參加軍事訓練或服兵役。

教會將尋求通過兩種方式履行其在此事上的預言作用:尋求改變政治結構和影響個別成員。 教會將尋求利用其影響力廢除或徹底重組出於軍事目的徵兵的製度。

教會承諾向所有面臨徵兵的徵兵年齡成員提供支持和持續的團契。 我們認識到,有些人覺得有義務服完整兵役或非戰鬥兵役,我們尊重所有做出此類決定的人。

我們向所有處於應徵年齡的人、他們的父母、顧問和其他成員推薦以下替代立場:(1) 作為良心拒服兵役者參與建設性民事工作,或 (2) 公開、非暴力地不合作徵兵制度。 教會承諾加倍努力,向教會生活各個層面的教會成員解釋這些立場,我們相信這些立場與福音中闡述的以及歷史信仰中所表達的生活方式相一致。和我們教會的見證。

教會向所有掙扎和受苦的人提供祈禱、精神培育和物質援助,以便更充分地理解和更完美地服從上帝的旨意。

V. 教會和替代服務

教會承諾支持面臨徵兵的徵兵年齡成員,他們選擇以良心拒服兵役者的身份從事建設性的替代性服務民事工作。 此類服務可能包括參與世界任何地方的戰爭或災區的救濟和恢復; 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農業、醫療或教育援助; 在普通醫院或精神病院、殘疾人學校、敬老院和類似機構中提供服務; 以及有望為人類帶來建設性利益的醫學或科學研究。

教會將在教會的指導下或與其他私人民間機構合作,在其資源範圍內尋求建立、管理和資助此類服務的項目。

六. 教會與不合作

教會承諾支持面臨徵兵的徵兵年齡成員,他們作為良心拒服兵役者選擇公開不合作徵兵制度。 跟隨良心引導而達到這一立場的個人將需要教會在很多方面的支持。 教會將在其資源範圍內,通過提供法律諮詢、財政支持和監獄探視等事工來尋求滿足這些需求。 為了表現出與不合作者的社區意識和團契感,鼓勵會眾提供庇護所和精神支持。 所有採取不合作立場的教會成員都應該努力表現出謙卑、善意和真誠的精神,使這種勇敢的見證變得最有效、非暴力和基督教化。

七. 教會和牧師豁免

弟兄會接受牧師的概念,認為牧師不尋求任何特權,而是分享他的人民的生活。 因此,教會敦促那些有可能獲得該法律草案部長豁免的人考慮拒絕這種豁免,並在與平信徒平等的基礎上面對該草案。

八. 教會與國防支持

我們再次聲明,我們的會員不應該參與戰爭,不學習兵法,不支持戰爭。

儘管認識到經濟的幾乎所有方面都與國防直接或間接相關,但我們鼓勵我們的成員在就業和投資方面盡可能遠離與國防工業的直接聯繫。

雖然認識到維護學術自由的必要性,但我們發現武裝部隊在弟兄會大學校園招募士兵與教會的立場不符。

九. 教會和戰爭稅收

雖然兄弟會承認所有公民都有責任為政府的建設性目的納稅,但我們反對政府將稅收用於戰爭目的和軍事支出。 對於那些堅決反對為此目的納稅的人,教會尋求政府規定,將這些稅款用於和平、非軍事目的。

教會認識到,當很大一部分用於戰爭目的和軍事支出時,其成員在納稅方面的看法和行為會有所不同。 有些人願意繳稅;有些人則願意。 有些人會繳納稅款,但向政府表示抗議; 有的會拒絕繳納全部或部分稅款作為見證和抗議; 有些人會自願將其收入或應稅服務的使用限制在足夠低的水平,從而無需納稅。

我們呼籲所有會員、教會、機構和董事會認真研究為戰爭目的納稅和投資支持戰爭的政府債券的問題。 我們進一步呼籲他們根據自己的研究、良心的引導以及對基督教信仰的理解採取行動。 我們向所有人承諾,將繼續維持我們的團契和屬靈關懷事工。

十、教會與公民身份

教會認為我們的最高公民身份是在神的國度,但我們承諾在現有的國家中提供建設性的、創造性的服務。 我們鼓勵我們的成員行使選舉權,並將公職視為為符合我們基督教價值觀的良好政府工作的機會。 我們相信,在民主國家,基督徒必須承擔起幫助創造明智的公眾輿論的責任,這將導致立法與上帝永恆的律法相一致。

作為基督教公民,我們認為遵守所有不違反這些更高法律的民法是我們的責任。 然而,我們力求超越法律的要求,為滿足人類需求而付出時間、努力、生命和財產,不考慮種族、信仰或國籍。 我們試圖調和衝突的個人和團體,引導他們在共同的神聖效忠下建立更充分的人類兄弟情誼。

我們相信,良好的公民意識超越了我們自己的國界,並將有助於消除戰爭的機會。 我們深信,良好社會中的好公民必須找到比戰爭更好的方式來解決國際衝突,因此我們近年來一直在努力尋找切實有效的手段來實現這一目標。

教會鼓勵其成員研究國際關係和外交政策,並根據基督教信仰與立法者、政府行政人員和其他政策制定者就這些問題進行協商。 我們贊成加強國際合作機構; 對欠發達地區人民追求自決和提高生活水平的願望表示明智的同情; 加強對和平、建設性利用原子能造福全人類的研究和應用。

十一. 教會及其持續的見證

弟兄會始終相信和平是上帝的旨意。 在兩個半世紀的歷史中,人們更加清楚地認識到戰爭給人類及其社會帶來的巨大罪惡。 因此,教會越來越有責任對其成員在戰爭與和平的所有問題上進行認真的指導和指導。 它還意識到,對這些問題的理解以及在實際行動中表達教會信念的方式還有進一步發展的空間。

這一聲明體現了弟兄會迄今為止在渴望了解上帝對我們這個時代的旨意方面所達到的思想和行動階段。 我們進行持續不斷的見證,並保證我們會接受新的真理和更好的表達方式。

常務委員會的職位由約翰·H·埃伯利 (John H. Eberly) 提出。

1970年年會的行動: 對聲明的擬議修正案以超過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 在上面印製的完整聲明中,第四節和第五節進行了修改,第六節和第八節是新增內容。 通過這些修正案的投票結果是: 是 – 754 票; 否 – 103。